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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的房产证,怎么加名字,怎么操作?

2019/10/20 0: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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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下列申请文件,住宅不动产登记80元/套,不需要迁户口到南京。

(一):申请书;

(二):原房屋所有权证;

(三):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或可以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复印件;

(四):双方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办理上述登记时不审核房屋取得时间与结婚时间的先后顺序。

办理流程为夫妻双方前往房产部门,申请加名,并填写夫妻房产《约定》→房产局审核后给地税部门开具《契税联系单》和《地税联系单》→出件的时候夫妻双方凭结婚证复印件、《契税联系单》和《地税联系单》以及《约定》复印件,在契税窗口当场办理免税手续。

扩展资料:

2011年8月31日,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确认:婚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2011年9月1日,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向社会发布通告,该局将严格执行财政部国税总局于昨日发出的《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对于夫妻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将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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