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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权起诉 一对一解决您的离婚法律问题期待您的咨询哦

2022/6/9 14:09:20 浏览:199 来自:未知
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成立的宗旨是加强律师间合作,整合律师执业资源,组成律师团队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优质的服务。子女抚养权起诉--就选江苏名俱扬。
      经调解无效,哪些情形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南京名俱扬专业领域-协议起草:该项业务包括婚内财产协议、离婚协议、分家析产协议等涉及婚姻家庭事务的协议起草。律师均办理过大量婚姻家事案例,运用其丰富的诉讼经验,准确把握每位当事人可能面临的风险,在协议中做出精细的安排,并将协议结构、协议表述等细节做到极致,确保协议内容符合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当事人已和家庭成员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性意见,可直接委托该项业务。
      我国《婚姻法》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离婚的法定条件,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子中无论是判决离婚还是调解离婚均应着重审查离婚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何审查,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前已所述。“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实施家庭暴力”往往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遗弃是指对其家庭成员负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而拒不履行,给受遗弃的家庭成员造成生活上极端困难后果的行为。当然家庭成员间偶尔的吵、打、闹非家庭暴力。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分居是客观现象,但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判断标准必须是因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故离婚诉讼一方以此作为离婚原因的,必须举证证明双方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如因工作、学习、住院、出国等原因而分居不能作为感情破裂的判断标准。同时这种分居还应是不间断、连续的分居。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法律规定的兜底条款,由法官根据案子具体情形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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